《天竺葵》,[美]弗兰纳里·奥康纳著,刘衎衎译,上海译文出版社,2024年10月出版。
内容简介:
《天竺葵》将奥康纳读书期间完成的短篇作品集结成册,包括处女作《天竺葵》和《理发师》《野猫》《庄稼》《火鸡》《火车》等篇目,尽显其富有想象力、惊人生命力和极具穿透力的创作天赋。《削皮器》《公园之心》《伊诺和大猩猩》这几篇勾勒出其长篇代表作《慧血》的雏形,另外收入《帕翠枝镇上的节日》《异教徒为何发怒》《你不会比死人更惨》三个名篇。奥康纳的作品具有坚硬冷酷的文风、极为凶残的创造性和阴暗黑色的幽默感。她笔下那些著名的怪诞而有喜感的角色,在读者掩卷之后仍萦绕于心。
作者简介:
弗兰纳里·奥康纳,美国作家,被誉为“南方的文学先知”。1925年生于佐治亚州,1950年被诊断患有红斑狼疮,1964年去世。 出版长篇小说《慧血》和《强力夺取》,短篇小说集《好人难寻》和《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》等。1972年,《弗兰纳里?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》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。
目录:
001 天竺葵
019 理发师
037 野猫
049 庄稼
063 火鸡
080 火车
094 削皮器
121 公园之心
142 伊诺克和大猩猩
154 帕翠枝镇上的节日
190 外邦为什么争闹?
197 你不会比死人更惨
224 译后记
编辑推荐:
奥康纳的作品里贯穿了神秘、暴力、种族与宗教。她笔下的那些怪诞的、与周遭格格不入又有喜感的角色,牢牢抓住了读者的心弦。奥康纳也被公认为是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杰出的作家,雷蒙德?卡佛曾如此评价:对奥康纳而言,存在着另一个世界。
精彩书评:
她可能是自海明威以来美国作家中最富原创性的讲故事者。
——哈罗德·布鲁姆
我肯定她那为数不多的作品将在美国文学中永存。它们清晰晓畅,直笔白描,栩栩如生,具有独到而深刻的见解,比数十本诗集加起来更富于诗意。
——伊丽莎白·毕肖普
她去世时,我们失去的是苦涩的。我们拥有的却是惊人的:这些故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明亮,影响更深远。
——沃尔特·克莱蒙斯,《新闻周刊》
在线试读:
天竺葵
老杜德利蜷缩在那把日渐和他身体融合的椅子里,朝窗外望去,十五英尺外,是另一扇窗,嵌在发黑的红砖里。他在等那盆天竺葵。邻居每天上午十点左右会把花摆出来,下午五点半又收回去。在老家那儿,卡森小姐的窗台上也有一盆天竺葵。老家有很多天竺葵,比这里的更好看。我们那块儿的天竺葵才叫天竺葵呢,老杜德利心想,才不像这些淡不拉叽的粉红玩意儿,还系着绿色的纸蝴蝶结。他们摆在窗台上的这盆花让他想起老家那个叫葛雷斯比的孩子。这男孩子得了小儿麻痹,每天早上坐在轮椅上被家人推出去晒太阳。露提莎本可以把这盆花拿走,把它栽进地里,几星期后她就有好花可赏了。小巷对面的这家人都不怎么搭理这盆花。他们把它放在窗台上,整天让烈日暴晒,放的位置离窗沿又近,一阵风就可以把它吹翻。他们一点儿也不在意,一点儿也不。它就不该放在那里。老杜德利觉得喉咙处开始打结。露提什什么都能种活,雷比也一样。他的喉咙处又绷紧了。他把头朝后靠靠,想清醒下脑子。如今没什么可以让他想起来觉得喉咙舒服的事。
他的女儿进来了。“你不想出去走走吗?”她问。看上去似乎有人惹了她的样子。
他没回答。
“怎样?”
“不去。”他心想,她还会站在那里多久呢。她让他的眼睛也像喉咙一样不舒服了。眼睛会变得泪水汪汪的,被她看到。这种情形她之前也见到过,看上去为他难过的样子。她似乎也为自己难过;但是她完全可以不必如此,老杜德利想,只要让他一个人待着——让他像在老家的时候那样待着,别那么在意做女儿的见鬼的义务。她走出房间,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这叹息让他心烦意乱,让他再次想起临时起意来到纽约和她住一起的那一刻——那可不是她的过错。
他完全可以不离开老家的,他完全可以固执到底,告诉女儿他愿意在他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度过余生,至于每个月她给不给他寄钱,凭他的养老金和打零工赚的钱,他也足够养活自己。这该死的钱她就自己留着吧——她比他更需要。被免除赡养老人的责任,她应该会很高兴。如果他死的时候孩子们不在身边,她可以说,那可全是他自己的错;如果他生病了,身边又无人照顾,那也是他自找的。可他心里有个念头,让他总想去看看纽约。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一次亚特兰大,在一部电影里看到了纽约。那部电影叫《大城节奏》。大城可是个重要的地方。心里的这个念头就在那一刻悄悄而至。他在电影里看到的这个地方居然有他一个位置!这是个重要的地方,还有他一席之地!他说,好极了,我要去。
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肯定是脑子发热。如果脑子没病,他不会这么说的。他肯定是脑子一发热,她又把这见鬼的义务很当回事,把这鬼主意从他心里提溜出来。她当初为啥从纽约跑过来烦他?他明明过得好好的,有养老金,吃喝不愁,打零工挣的钱也够付公寓房租。
他住的那间房子,窗户刚好对着那条河——那条浑浊发红的河,奋力从岩石间流过,蜿蜒而去。除了颜色发红,水流缓慢,他努力回忆河的其他特征。他在回忆里为河岸两侧加上点点绿树,又加上褐色小点,那是上游某处漂流而下的垃圾。每周三他和雷比会坐上一条平底船出去捕鱼。那条河上上下下二十英里,雷比都了如指掌,寇阿镇再没有第二个黑鬼像雷比那样熟悉这条河了。雷比热爱这条河,但对于老杜德利来说无足轻重,鱼才是他在意的。他喜欢晚上提溜着一长串鱼回家,把它们往水槽里一扔。“就钓到这几条。”他会说。公寓里的那几个老姑娘总是这样说,钓到这些鱼,那得是汉子才行。每周三他和雷比会早早出发,钓上一整天。雷比负责发现鱼群出没的地方,把船划过去;老杜德利则负责捉鱼。雷比对捉鱼不太关心——他只是爱这条河。“在那儿放线下去不管用呢,老爷,”他总会这么说,“那儿没鱼唷。这条老河才不会在这儿藏着啥哩,不会的。”然后他会嘻嘻笑着把船划到下游。这就是雷比。他偷鸡摸狗时比黄鼠狼干得还漂亮,他知道鱼在哪里。老杜德利总是把钓到的小鱼留给他。
自从一九二二年妻子去世后,老杜德利就一直住在寄宿公寓楼上拐角的那个房间里。住在这里的老妇人都在他的庇荫之下。他是公寓里的男子汉,做着这所房子里男人该做的分内之事。晚间时分,老妇人们坐在客厅里,一边织毛衣,一边碎嘴发牢骚的时候,当家的男人只好耐心听,妇人之间不时爆发的叽叽喳喳麻雀般的斗嘴,他也要担任评判。白天还好,有雷比在。雷比和露提莎住在地下室里。露提什做饭,雷比负责洗碗和照料菜园;可他很机灵,常常活计干完一半就偷偷溜去帮着干老杜德利手头上的活儿——搭个鸡棚或者漆个门。他喜欢听人说话,喜欢听老杜德利讲自己去过的亚特兰大,听他讲枪支的内部结构,还有老人家知道的其他事情。
有些晚上他俩会一起去打负鼠。他们从头至尾就没打到过负鼠,但老杜德利隔一阵子就想从这些老妇人身边逃开一会儿,打猎是个好借口。雷比不喜欢打负鼠,他们从来没逮过一只,连把它们逼上树的机会都没有;况且,雷比是个识水性的黑鬼。每每老杜德利提起猎狗和猎枪,雷比就会说:“我们今晚就不去打负鼠啦,对吧,老爷?我还有点其他活计要忙呢。”老杜德利就会抿嘴一笑说:“今晚你打算偷谁家的鸡啊?”“好吧,看来我今晚得去打负鼠了。”雷比会叹口气这样说。
老杜德利会拿出枪,拆开,雷比开始擦部件时,老杜德利会给他解释机械原理。之后,老杜德利会重新把部件组装在一起。雷比总是惊叹于他组装的熟练。老杜德利多想也给雷比讲讲纽约。如果他可以一五一十地向雷比解释纽约的话,纽约就不会这么大了——他每次出门的时候也不会时常觉得它的压迫了。“它没有那么大的,”他会这么说,“你别被它吓怕了,雷比。它和其他城市都差不多,城市嘛,不都是那么复杂。”
然而城市是复杂的。这一分钟纽约繁华拥挤,下一分钟却肮脏死寂。他女儿住的地方甚至不能叫房子,她住在一栋大楼里——一排排一模一样的大楼里,全是些暗红色或者灰色的大楼,那些尖嘴猴腮的人探出窗外,望向别人家的窗户,而别人家也和他们一样回望过来。你可以在大楼里面上上下下,但只能看到一条条长廊,隔一英寸就有一扇门,很像卷尺上的刻度。他记得刚来的那个星期,被这大楼弄得昏头转向。他早上醒来时,会暗暗指望这些楼道在夜间都变了模样,他就朝门外看,这些楼道依然像狗道一样向前延伸。街道也是这样。他心里嘀咕如果朝着其中一条街一直走到尽头,会身在何处。有天晚上他梦见自己真这么做了,然后在大楼尽头止住了——哪儿也不是。
第二个星期他才逐渐意识到他女儿、女婿和孙子的存在——房间就那么大,完全不可能躲开他们。这女婿是个怪人。他是卡车司机,只在周末才回来。他说“nah”不说“no”,而且他从来没听说过负鼠这种生物。老杜德利和十六岁的男孩睡在同一个房间,他也不和老杜德利说话。不过,有时候只有他和女儿两人在家,她就会坐下来陪他说会儿话。起初她得想些话题。通常在她觉得应该起身去做其他事之前,她的话已经讲完了,这样他只好找话说。他总是努力找些以前没有说过的话题。她从不愿意听第二遍。她要让老父亲的晚年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,而不是在衰败的公寓里和一群脑袋止不住晃动的老妇人度过余生。她在尽孝道。她的几个兄弟姊妹并不如此。
有一次她带他去购物,可他动作太慢了。他们去坐“地铁”——一个地下铁路,如同大的洞穴。人群从车厢里涌出来,冲上阶梯,漫到大街上。他们从街道上涌下来,冲下阶梯,冲进地铁车厢——黑的、白的、黄的全都混在一起,如同一锅蔬菜汤。一切都在沸腾。列车从隧道里呼啸而来,驶入通道,戛然而止。下车的推搡着上车的,铃声一响,列车又呼啸而去。老杜德利和女儿换了三趟车才到他们要去的地方。他好奇人们到底为什么要出门。他感到他的舌头已经滑到胃里了。她抓住他大衣的袖子,拉着他挤出人群。
他们又上了一辆高架列车。她把这个叫“电车”。他们必须得爬上一个高高的站台去搭车。老杜德利朝栏杆下望去,看到下面涌动的人群和阵阵车流。他觉得头晕。就一只手抓住栏杆,滑到站台的木地板上。女儿尖叫着把他从站台边缘拉过来。“你不要命了,想掉下去?”她大吼。
透过木板的间隙,他看见大街上来往的车辆。“无所谓,”他低声说,“掉不掉下去都无所谓。”
“好啦,”她说,“到家了你会感觉好些。”
“家?”他重复道。脚下的车辆运行得很有节奏。
“快点吧,”她说,“车来了,我们刚好赶上。”每一趟车,他们都刚好赶上。
他们赶上了那辆车。回到公寓里的房间。房间太局促,根本没地方独处。厨房正对浴室,浴室对着所有空间,你总是回到原处。在老家,有楼上,有地下室,有那条河,有弗雷泽街前面的闹市区……这该死的喉咙。